訪客簽證和電子旅行授權(ETA)

加拿大訪客簽證和電子旅行授權 (ETA) 都是允許外國公民進入加拿大臨時逗留的檔。 但是,它們有不同的用途,並通過不同的申請流程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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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加拿大訪客簽證,也稱為臨時居民簽證 (TRV),是加拿大政府簽發的允許個人進入加拿大臨時逗留的檔。 對於非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並希望進入加拿大旅遊、探親訪友、商務會議以及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個人,需要這樣做。

加拿大訪客簽證的停留時間取決於入境口岸邊境服務官員的自由裁量權。 通常,訪客允許的最長停留時間為六個月,但官員可能會根據訪問目的和訪客提供的檔簽發較短的停留時間。

不可以,持訪客簽證進入加拿大的個人不得在加拿大工作。 要在加拿大工作,您必須申請工作許可。 但是,此規則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如果您是來加拿大從事特定專案的藝術家、運動員或表演者。

加拿大訪客簽證的處理時間可能因您申請的國家或地區而異。 通常,獲得訪客簽證可能需要幾周到幾個月的時間。 建議您在預定的旅行日期之前儘早申請,並確保您的申請完整並符合加拿大政府的所有要求。

資金證明是獲得加拿大訪客簽證的基本要求。 有必要證明您有足夠的資金來支付您在加拿大期間的費用,包括住宿、交通和食物。 所需資金的金額取決於逗留時間、訪問目的和旅行團的人數。 通常,您需要提供銀行對帳單、就業證明和其他財務檔,以證明您有足夠的資金在加拿大逗留期間養活自己。